起重设备安全作业规程一、起重设备运行安全规定1、起重设备都应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运转正常,不得“带病”运行
2、起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3、起重设备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有效的消防器材,禁止在起重设备上面堆放与设备无关的物品
4、新的或经大修后的起重设备必须按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文件要求进行试运转
5、季节变换时,应按生产厂家技术文件要求对起重设备进行换季保养,并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6、起重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得有超速、超载运行情况
7、起重设备使用相关的道路或轨道、动力供应、照明设施、安全设施等,均应符合要求;起重设备使用应具备适宜、安全的作业环境
8、遇到危及起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的异常天气(当风力大于6级或达到设计规定风力、大雨、大雾等天气),或作业环境不满足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条件时,应停止作业
9、作业中起重设备遇突发故障,操作人员应采取措施将负载降落到安全位置并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10、起重设备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
11、钢丝绳与卷筒及绳端的连接应牢固;吊钩在最底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12、起重设备每月要定期检查钢丝绳磨损及钢丝绳的固定连接情况
磨损、断丝应在允许范围内,无扭曲、挤压和变形等现象,定位准确,无跳槽,各接头连接牢固、压板螺栓紧固符合要求,润滑良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13、起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操作人员
14、应定期对紧急停止以及用试块对负载力矩、过载保护装置和吊钩负载指示器进行检查,及时调整、整定,并记录在案
15、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
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混凝土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直线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