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及功能性机器人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XXX(暂定)乙方:XXX0鉴于:0
1甲方拥有较好的智能装备及功能性机器人的研发、试验、生产基地所需的物理空间,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看好该行业的发展
2乙方拥有智能装备及功能性机器人的研发、试验、生产、销售和服务的能力,为实现在该行业做好做强做大,有与资本条件和共同志向的公司开展紧密合作的需求
3经双方初步协商,均表示愿意开展最真诚的战略合作,并确定双方将就该产业成立一家由双方或双方为主要投资者的智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之为新公司),如有其他投资者参与须经双方同意方可加入
4双方在各自行业都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综合实力,且双方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因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具体实施、履行的相关约定达成以下条款:1合作目标1
1第一阶段目标乙方负责出具智能装备及功能性机器人产业规划方案报甲方土地所在地主管机关审核并获得通过,在申报期间双方择时组建新公司(该公司在第一阶段仅作为审批项目功能用,乙方不真实出资
),甲方负责申报具体工作和相关费用,以主管机关批准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产业规划用房需求在甲方对应土地开工建设为申报完成
一旦新公司的产业规划获得审批通过,双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合作第一阶段目标实现,随即进入第二阶段目标
2第二阶段目标甲方获批的产业项下房屋设施建设开工60日历天内,双方正式达成新公司运行协议,新公司的审批功能阶段结束进入正式运营功能阶段
双方在达成新公司运行协议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根据新建公司的要求各自入驻甲方产业项下房屋开展研发、试验、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工作
2合作模式2
1甲方负责提供新公司所需的物理空间,并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新公司具有优先使用权并享有最惠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