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社区管理报告一、新建商品房社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哪些
伴随90年代初我国城市开始实行住房商品化、私有化改革,越来越多的商品房楼盘成为人们的生活小区,我国城市社区类型呈现多元化态势,既有传统的老街坊社区、单位公房社区,又有大量新建商品房社区
与传统老社区相比,新建商品房社区发生了许多变化,这些变化给新时期的社区工作提出了新问题和新要求
1、居民与房屋财产间关系的变化
传统老社区主要是国家(由单位代表)分配住房,居民缴纳少量房租,住户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出售权,由于是公共产权住房,同时房产的维修、小区的日常管理一般都由单位房管后勤部门或政府房管部门负责,这些部门和住户之间没有太多的利益冲突
居民对小区的管理、建设和规划通常感觉自己没有什么发言权
而在新建商品房社区,居民身份向业主转换,房屋所有权及其所属小区都归属为业主个人所有,住房是居民倾其毕生财力购置的最大私产,这使得人们的财产权利意识大大增强,使得这些社区不同于以往传统老社区可以由政府或商家自行规划、建设或开展活动
比如,XX市某街道办事处曾打算在江中门漫城小区盖一幢三层办公楼,但由于业主的强烈反对而不得不终止[①]
因此,政府、商家或物业公司必须尊重业主的财产权利,依法采取平等协商的立场对待业主
2、社区组织类型的变化
传统老社区基本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居委会管理模式,社区组织形式一般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居民会议构成,社区居委会是最重要的常设办事机构
在新建商品房社区,则新增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组织性质各不相同,类型更加复杂多样
传统老社区是居委会全覆盖,居委会占主导地位,被称为小巷总理,除了主要承担协助政府开展与居民公共事务相关的各项任务,同时还担负着为居民服务的任务,有的还要负责为居民联系房屋水电的维修、停车管理等小区管理工作
而在新建商品房社区则是物业管理公司全覆盖,由于物业管理与居民日常生活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