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措施交流材料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分承当着住房和城乡建立市场监管和行政法律的主要本能机能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建立的不时完美和对行政差错追查力度的不时加大,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分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
防备法律风险,削减行政责任追查,防止激发社会矛盾和问题,已成为新情势下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分在实行职责进程中必需加以处理的问题
从理论来看,住房和城乡建立系统行政法律风险构成的首要缘由有以下方面:一是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不容乐观
比方:存在未获得手续开工建立、违规调整容积率、招招标故弄玄虚、建筑质量平安、违法拆迁等问题
二是监视机制日益完美
首要有来自上级机关的行政监视、人民群众的投诉告发、新闻媒体的言论导向等
三是搅扰法律趋于常态
各地县政府为了当地方的经济好处,明示或暗示法律部分对一些企业施行“零法律”
四是行政问责愈加严厉
“十二五规划大纲”明白强调:履行行政问责制,明白问责局限,标准问责顺序,健全责任追查准则和纠错矫正机制,进步县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将来国家必定完美依法行政的监视体系体例机制,执行严厉问责制
五是法律人员法律程度不高
一些法律人员司法学习不够、司法本质不高、依法行政认识不强、营业本质较低,不克不及正解了解和运用司法律例
那么若何有用防备行政法律风险呢
笔者以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切实进步防备法律风险的认识
在法律风险问题日益严厉的今日,作为法律主体的行政部分和法律人员在行政法律进程中,要从思想上高度注重,看法到法律风险的客观存在性,时辰绷紧防备法律风险这根弦,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一丝不苟,防止作为欠妥或许不作为行为的发作
还,增强廉政自律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地,警钟长鸣,根绝不尽职行为的发作,使行政法律人员可以做到严厉法律、依法法律、公平法律
(二)消除两种看法上的误区
一是严厉依法行政就会影第1页共3页响本地经济发展的误区
严厉依法行政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