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领域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非煤矿山矿山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市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矿山企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重点范围
在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重点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第1页共4页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