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交流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需要加快社会发展的进程,需要大力推动非营利组织的发育和发展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起来,国家、市场、社会等三域的功能分化过程刚刚开始,非政府的、民间的非营利组织无论在数量、规模、专业水平还是在法律地位和运行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成熟的、能够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媲美的非营利组织几乎没有或者说很少
概括来说,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刚刚起步,其发展呈现出如下四大特征:1、官办的机构多,民办的机构少
这种状况不仅使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而且容易使非营利组织过分依赖政府,独立性较差
2、学术性的机构居多,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的机构较少,大多数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支持能力低下
3、政府行政干预过多,专业化的管理能力较低
4、政府的扶持政策不一,致使官办的和民间的非营利组织无法平等地竞争
5、普遍存在着专业化程度低、服务水平低和自治自律水平低的问题
要用改革的精神,按照“政社分离”的原则,从制度上明确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事务方面的职能和权限
这样,政府不仅可以降低社会管理过程中居高不下的经济成本、政治成本和道德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更重要的还在于,藉此可以有效地创造有利于社会发育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制度性环境
要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重点鼓励公益性、福利性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政府购买服务理念的实施,意味着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开始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意味着社会服务性事务不再由政府包办代替或直接操办,而是通过资金的提供交由各类社会服务组织来办理
不仅如此,在政策导向上,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的“卖主”重点应是公益性、福利性的非赢利组织,特别是民办的非营利组织
这样,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成为推动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过程
第1页共2页要积极发展职业化与专业化的社会工作
在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