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委书记和市直有关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XX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印发的《XX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度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市直有关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时间、地点1
时间:2023年2月中下旬
地点: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二、参加会议人员(约91人)(一)出席人员(约47人)1
(11人)2
述责述廉对象: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市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
部分市党代表大会代表
邀请XX省纪委监委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到会指导
(二)列席人员(约44人)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XX控股集团、XX农投集团、XX城建集团、XX产投集团、XX交旅集团党组(党委)书记
各县(市、区)纪委书记
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各1名分管副书记,XX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述责述廉对象各县(市、区)党委书记,XX新区工委书记、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四、述责述廉主要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党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