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基本职能财务处基本职能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依法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财经法规,制定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执行、监督、检查,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年度事业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的执行、控制、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3、负责加强会计核算,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负责建立健全学院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院经济秩序;5、负责对资金运行情况及结果进行分析,对学院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6、负责学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7、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各种补贴的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8、负责对学院会计凭证和会计档案进行归档和管理;9、负责收缴院办产业和实体以及其他应上缴学院的利润及其他费用;10、负责学生学费的收缴和其它各项收入的收缴与管理;11、负责学生奖学金、特困基金、勤工助学基金、活动费的管理和发放;12、参与以学院名义的贷款、借款、经济合同等重大经济活动的论证;13、负责办学资金的筹措;14、负责对基层财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系控经费、部门经费的使用;15、负责全院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管理和培训;16、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产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1页共12页二、财务处处长职责1、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依法多渠道地筹集事业资金,并按照国家规定确认事业收入
2、负责管理学院各项事业资金的收支和结算工作,并对二级财务机构的财会业务进行统一指导与监督
3、组织编制年度预算,经学院批准后并组织实施,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保证资金正常运行
根据预算执行结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制年度会计决算,审核后按时上报
4、按照国家的会计制度,做好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5、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