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计法县财政局长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报告《会计法》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会计法》执行情况1985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再次修订《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财政工作及财政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县目前有会计主管单位73个(其中县级25个,驻x单位48个),共有会计从业人员1309人(其中县级898人,驻x单位411人);县级会计主管单位25个,具体核算单位309个(其中纳入代理记账83个)
几年来,我县会计管理工作在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按照“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依法建账工作,狠抓会计队伍建设,全县经济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提高
具体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会计法》宣传,积极营造普法氛围《会计法》是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最高法律,搞好宣传工作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的前提和基础
2000年6月,我们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会计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在电视台设立专题栏目,就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和有关规定做了专题报道,主管县长发表了电视讲话,财政局长就实施新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报刊设立宣传专栏,第1页共5页对新《会计法》有关章节做了透彻解释;二是制作跨街横幅80余条,设立咨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