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级民主监督工作调查思考1998年11月4日颁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在农村实行村民委员会制度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式,履行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的职能
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保障
我们作为村级民主法制建设情况调研组的组成部分,重点对我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并结合平时的工作实践作了一番思考,以期给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目前村级民主监督的主要特点1、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普遍建立
全区505个村除个别新建村外都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监督小组)
民主理财工作基本落实,各地通常采取监督小组成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的方式审理村财务收支情况
在本届村两委换届过程中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得到完善,村民代表对村务的监督作用有了一定程度的发挥
特别是村务管理“五步工作法“的实施,为民主监督进入重大村务的决策过程建立了平台,村民对村重大决策的监督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
2、村务公开与财务监督扎实有效
衢江区(XX县区)自1998年推行村务公开工作以来,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常抓不懈,区里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督查,乡镇每季一查,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使我区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及公开的时间都比较规范
尤其是大多数村在财务如实公开和逐笔公开上收到很好的效果,堵住了不合理开支,同时使得群众心中明白,给了干部身上清白
2003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全面推行,为村级财务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各乡镇(街道)代理中心每月(季)对各村报送的票据、凭证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入帐,手续不全的退回补办,违反制度的及时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