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财政专户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堵塞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漏洞,增强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XX〕1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全面清查
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对各自管理的财政专户进行自查并对每个财政专户管理环节逐一进行清理排查
局里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清理结果进行全面核查
(二)明确责任
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彻底整改
在清查中如发现有财政专户设置和资金运行等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规范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逐步将各类财政专户统一归口到财政国库管理部门管理
二、清理整顿的目标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凡是没有有效文件依据开立的财政专户,要全部撤销;凡是属于同类或相似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要坚决合并;凡是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要立即销户
对分散在各科室及局属单位管理的专户,于20XX年底前全部归口到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三、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总体部署、指导、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预算科,具体负责全局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
四、清理整顿的范围第1页共4页截至20XX年底,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在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财政专户(不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
五、清理整顿的内容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库〔2006〕418号)要求,结合我局情况,对以下内容进行清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