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责任审计及其结果运用的思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审计模式,主要是指对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
十八大以来,随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用钱”审计,履行经济社会发展责任、资源环境保护责任和国土资源保护责任等等已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多元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和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已经成为强化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核心权力监督的主阵地、主抓手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一些地区、单位,由于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足够认识,或多或少地存在重审计过程轻结果运用、重审计决定轻建议采纳、重问题查处轻制度建设、重审中监督轻审后落实等现象,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未能真正得到有效发挥
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环节,也是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
那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该如何运用
从概念上来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以及国资等部门,在干部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或在作出行政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要将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性文书作为重要决策依据
就组织部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职能而言,笔者认为,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着重做到三个“相结合”: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头戏”,组织部门应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交流、免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特别是干部考察期间,要专门调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问题整改情况,准确研判领导在政治规矩、履职能力和廉洁勤政等方面的表现
同时,通过“任前公示”、“常委会公开”等方式,探索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适度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全面、更具体地了解拟任用的干部情况,有利于党委更加准确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