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签订范围1
校领导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2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3
各单位班子成员与分管的下属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1
领取及制定责任书
各单位于3月2日前,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609)领取本单位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各单位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适用于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现场递交责任书
每位校领导分管(联系)的所有中层单位为一组,每组由召集人(召集人及组员单位另行通知)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会上,代表组内各单位向分管(联系)校领导递交责任书
集中签署责任书
会后各组的召集人联系安排组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跟分管(联系)校领导举行责任书签署仪式
逐级签订责任书
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本单位开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相关责任书
三、工作要求1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责任书签订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以签订责任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确保廉政承诺不走过场,起到实效
请各组召集人在3月20日前完成校领导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签署责任书工作,并在举行签署仪式前两天将时间、地点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609室,联系人:连漪,电话:58235806)
请各单位于3月27日前完成所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并将中层干部签订的纸质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上交)统一报送党风廉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