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岗位考核指导方案为全面客观评价局机关各科室(含局属各单位,下同)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机关效能,全面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制定本办法
一、局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岗位目标百分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评小组的组织协调下进行,考核结果最终由考评小组确认
二、考核机制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累计积分
考评小组建立各项日常考核记录簿,包括《工作纪律抽查记录簿》、《学习、会议点名簿》、《集体活动记录簿》、《请假记录簿》、《工作总结、计划报送情况记录簿》、《督查督办事项记录簿》、《信息宣传情况记录簿》等,详细记录得分扣分项目、原因、责任科室等考核事项,记入科室考核
各科室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内部人员考核记录簿,将考核内容落实到人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总分100分)(一)业务工作25分1、重点工作12分
以全市岗位目标考核事项、各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业务上级及有关部门检查评比的事项为考核内容
按计划时限圆满完成任务目标得满分,有一项未完成,扣主办科室3分,扣协办科室1分
在业务上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考核中被扣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每项扣主办科室5分,协办科室2分
2、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8分
业务上级、市委、市政府、局党组交办的重要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
按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得满分,有一项未完成扣主办科室2分,不按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每项扣1分
3、工作总结、计划5分
按规定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得5第1页共5页分
每月2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报送上个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要对重点工作、工作计划及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工作计划要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不按要求报送,每次扣1分,每拖延一天扣0
6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