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生资金使用的思考作为审计部门的一员,在审计过程中,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涉及的民生资金产生的问题,常常引起我们深思,现在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愈来愈完善、监管力度愈来愈大,但在使用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手段更隐蔽,危害更大,影响更广,对制度的设计是严峻的“拷问”,对审计人员无疑是更严峻的考验
一、四个常见问题民生资金的种类涉及城市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主要有民政低保、社会救济救助、扶贫、林改、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水利、交通、教育、卫生及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等二十多项资金,主要表现为:一是单位账务设置不规范,个别单位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未进行单独核算,和单位各项支出混同核算,致使收支不能做到一目了然,历年结余不能很好的区分各类专项资金的具体用途和实际结存情况,致使在以后年度使用中经常出现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二是收支核算不规范,表现在专款收入列入到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支付时以经费支出等科目核算,从而隐蔽了专项资金的收支,从其账务处理及报表上看,“专款收入”和“专款支出”已不见踪影,难以真实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三是虚报冒领和套取民生专项资金,表现在有的单位借其他已完工的项目做替身,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决算,虚列支出等方法骗取民生专项资金;有的甚至在没有相关项目资料和财务收支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单位凭借从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到项目单位报销专项资金,其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难以确定;有的申请大项目,实施小项目,虚增项目工程量,套取专项资金;有的采取资金回流手段,以专款、赞助、设计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收回部分专项资金;有的非贫困户以各种形式从不同年份或部门申领相似或相同民生专项资金,形成政府有资金,他就有项目,基本做到应领尽领;四是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
在专项资金的列支中,直接以争取项目的前期费等名义进行列支,记入单位的经费账,使收入和支出与单位的经费混在一起,专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