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效能的思考消防监督管理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责
上世纪八十年代,公安部将消防监督纳入派出所“四防”工作范围,九十年代后期至新世纪不断加强和完善
1998年和20XX年,公安部第36号令、73号令发布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予以了明确,在即将于20XX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中更是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这使公安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中具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随着新《消防法》的实施,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
当前,如何让派出所在工作中进一步适应法律的规定和形势发展的实际需要,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近年来,XX县区努力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建立火灾防控体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结合XX县区工作实际,就新《消防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效能提出几点思考
一、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的优势和积极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一些地区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广大农村也改变了传统农业的单一结构,走上工业化、城镇化的多元化发展道路,消防安全工作的对象也随之不断增多,管理范围不断扩大,消防监督工作越来越繁重,同时,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对于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但与此相对应的是消防监督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一些基层镇、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隐患突出、抗御火灾的能力差
在此情况下,新《消防法》对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充分突出了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情况熟悉、具备行政执法权限的特点,在新《消防法》的实施过程中,公安派出所对于消防监督工作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意义:一方面,能够有效增强消防监督管理的社会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