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民生协调工作意见为加强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领导,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形成实施民生工程整体工作合力,推进民生工程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机制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工作协调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决策部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具体牵头实施项目负总责,具体负责制定各项工程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督查县区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管理、养护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持续发挥惠民功效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筹资方案和实施办法,安排、拨付、管理民生工程资金,承担全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为各成员单位搞好协调服务,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
监察、审计部门负责进行民生工程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统计部门负责开展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
宣传部门负责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先进事迹等宣传工作
二、完善市直单位民生工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牵头实施的每项民生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由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实施两项以上民生工程的单位确定一名牵头负责人
联络员承担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定期汇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横向协调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协调制度,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推进实施民生工程
(一)政策宣传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深入推进民生宣传“八进入”活动
市民生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性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推动第1页共3页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使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温暖民心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面向基层,面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