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号(第五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合同编号:云信信2007-30()号]受托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保管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商: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云信成长2007-2号(第五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第一部分风险申明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受托人特别提示您在签署信托文件前,认真阅读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号(第五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号(第五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
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
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且一般受益人是按照信托文件和相关约定进行管理运作所产生风险的第一承担者
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指令权人为信托计划行使投资建议权,但并不对本计划的收益提供任何保底或保本的承诺
关于委托人指令权人的基本情况,请委托人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中有关内容,谨慎做出是否参与本信托计划的决策
受托人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