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职能经济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XX〕50号)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力企业帮扶1
开展企业帮扶活动
财政部门组成工作小分队深入企业和园区开展“送政策、解企困、促发展”调研帮扶活动,把国家、省、市以及财政部门制定的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送进企业,让企业经营者尽快了解各项政策,用好政策,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和园区排忧解难
争取和细化项目专项资金
充分利用合淮经济圈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类专项扶持资金
整合工业强市、科技创新、节能减排、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增加实体经济和生产领域有效投入
5月底前将市财政各类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部细化落实到企业,尽快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
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改革,提高小型微利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
积极兑现自主创新、文化体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
20XX年暂缓调整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
4、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严格执行《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淮财非税[20XX]48号)和最新的《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国家和省制定的政策性收费,凡有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查处力度,对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部门(或委托税务部门)征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20XX年,暂缓征收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由市县(区)财政分担
5、切实帮助困难企业
20XX年,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第1页共6页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6个月;降低参保企业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