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用火用电的增多,火灾的多发性、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消防安全已经引起社会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执行上级指示,确保“安全生产、平安矿区”,特别制度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
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
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