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单位建设指导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就我会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平安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我县平安建设进程,努力实现和谐平安目标,为“三个”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平安单位创建标准1、领导高度重视
平安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平安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并做到有活动开展,有工作记录
2、综治措施落实
单位安全保卫、治保、调解组织健全,重要部门、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群防群治队伍健全,作用发挥好,单位内部和住宅区未发生可防性案件
对单位内暂住人员和出租屋管理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部登记建档
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落实好,成效明显,无重新犯罪现象
按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100%,无民转刑案件,无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和职工上访事件,无群体性事件
3、内部安全稳定
单位内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滋事事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刑事案件,无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人员;无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职工对单位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以上
4、单位风气良好
积极开展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职工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活动,知晓率达95%以上
单位无“黄赌毒”第1页共2页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封建迷信活动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