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部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及部门职权一、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第一条法律事务部设主任1人,人员编制1人
二、部门职权第二条为集团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以保证公司经济活动及经营决策合法、有效
第三条对集团公司资产、债务的处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四条对集团公司的分立、改制、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及资本运营出具法律意见
第五条对集团公司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出具法律意见
第六条对集团公司对外出具的各类担保函、偿债协议、债务确认书出具法律审查意见
第七条受托办理集团公司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第八条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对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及行政班子成员安排的涉法事件进行及时处理或解答
第十条对集团公司的所有经济合同、协议、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书及融资、租赁合同(协议)、招投标书等经济或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第十一条每年对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出具一份法律体系评价报告
三、岗位说明书(见附表)四、工作程序(一)对直属集团法律事务部或法律顾问管理、指导、检查程序1、直属集团法律事务部或法律顾问制定年度及月份工作计划,每年年初和每月月初分别上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
2、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每季度对直属集团重大案件处理情况和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报主管副总裁;3、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直属集团的重大案件指导
(二)对直属集团经济合同的法律管理程序凡交易额或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不含购销合同)必须经集团公司第1页共2页法律事务部审批
标的在200万元以下由直属集团法律事务部或法律顾问审定
每月将合同审查登记表上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三)对直属集团法律顾问的录用和解聘程序1
录用程序(1)直属集团法律顾问,由集团法律事务部按规定的条件进行考核录用
(2)法律顾问可以由直属集团在当地招聘,向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