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建设高素质的法律援助服务队伍、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由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援助中心人员和局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组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
下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主任由局长兼任
并设立刑事、民事及行政评估小组,具体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
三、工作步骤(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前)
研究落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意见,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二)评估准备阶段(20XX年4月11日—5月31日)
成立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
召开评估工作会议,把评估工作内容分解到相关评估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采集、数据分析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评估落实阶段(20XX年6月1日—9月10日)
对20XX年度已结案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估
具体步骤为:审阅案卷,抽选诉讼案件的卷宗,依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分;现场检查,走访办案机关,回访受援人,听取意见;汇总情况,由评估组写出案件质量评估报告
报告内容要真实、全面,由第1页共2页评估组成员签字并承担责任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是对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