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
按照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原则,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落实部门职责,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联席会议制度XX县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系会议由县政府主持,县法制办、工商局、监察局、公安局、人劳局、经贸委、交通局、安监局、城建局、环保局、商业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文广局、旅游局、质监局、药监局、电信局、消防大队、烟草专卖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商局分管领导兼任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开展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提议,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落实情况通报联席会议
(二)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互通信息,交换意见
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第1页共6页注销经营者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者经营者行政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