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住房安置实施方案一、总则新城村屯拆迁安置住房是对被拆迁户进行定向安置的普通住宅房,由新城管委会组织建设。二、组织领导成立沈阳胡台新城村屯拆迁住房安置领导小组,负责对新城境内村屯拆迁安置住房的建设规划、土地出让、购房资格审批、价格审定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集中决策、统一部署。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建管局(市拆迁办、市房产处)、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城管委会办公室、新城规划建设局、新城城管局、新城拆迁办、胡台镇政府、法哈牛镇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城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崔文翔兼任,副主任由李泽民、王爱斌、丁军、杜洪昌担任。主要职责是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推动村屯拆迁安置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村屯拆迁安置住房领导小组会议,对价格、购房回迁安置资格等问题进行集体研究;组织相关文件的上报和下发。三、规划布局新城村屯拆迁安置住房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经济适用、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就近安置”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规划用地面积要依据XX市有关规定和新城规划进行控制。四、建设单位和土地供应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公开择优选择具有此类项目运作经验、资金实力较强、社会信誉良好的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新城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镇、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共同考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第1页共5页由开发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投入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项目建成后全部或大部分作为被拆迁村民回迁安置用房,并负责办理购楼手续。价格在项目开工前由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确定。新城村屯拆迁住房安置项目用地通过市场公开拍卖的方式取得。村屯拆迁住房安置项目土地使用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保管。整个项目建设、销售过程中原则上禁止以土地、在建工程、住房抵押方式进行融资或担保。五、建设程序1、计划编制根据沈阳胡台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拆迁办、新城城管局、新城拆迁办及所在镇对被拆迁村村民回迁安置总量进行测算,并结合用地及建设情况,编制用地出让和住宅安置建设计划。2、规划设计村屯拆迁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具体标准另行发布《沈阳胡台新城定向定价回迁和销售村民住宅项目建设标准》。村屯拆迁安置小区的商业比例原则上按10-15%进行控制。开发企业应严格按总建筑面积3‰的标准配套物业管理用房,无偿移交给物业公司;建设400至6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用房(包括社区党员活动站、服务站、办公室、警务室、医务室等)无偿移交给社区。其余配套的商业网点,开发企业可以自行对社会公开销售。3、建设过程管理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应当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并进行公示,接受新城村屯拆迁住房安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公众、回迁村民的监督。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施工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体系。严格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和小区综合验收制度。第2页共5页新城管委会负责将村屯拆迁安置住房小区的外部配套基础设施社会配套纳入计划,力争做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六、回迁安置及销售1、回迁安置及销售对象村屯拆迁安置住房的回迁安置及销售对象主要是新城管委会征用村屯土地过程中产生的,采用实物形式安置的被拆迁村民。对于新城境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安置过程中产生的特殊问题,由新城拆迁住房安置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2、回迁安置及销售价格具备回迁安置资格的被拆迁户原则上可按原被拆迁住宅面积回迁,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剩余面积部分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具备回迁安置资格的被拆迁户,每户可以购买一套50至60平方米优惠价格楼房。开发企业须以“优惠价格”为基础,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分层分户销售价格表,报新城村屯拆迁住房安置领导小组审定。楼层朝向差价可按整幢(单元)或整个小区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应当在其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批复价格,严格按批复价格销售,自觉接受村屯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