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2附件: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验收工作大纲(试行)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验收管理,进一步标准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质量,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标准》(SL288-2003)和湘水计【2010】222号文件,结合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特点,特制订本大纲
壹、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6、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贰、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4/142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对工程建设作出评价和结论
叁、工程验收分类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仅指竣工验收
如某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可将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
肆、各类验收的条件、内容及其工作程序、方法一、分部工程验收(一)分部工程验收组织机构:1、分部工程验收由工程法人或工程法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工程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给予)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
2、分部工程验收应邀请质量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的代表列席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二)分部工程验收条件:1、分部工程所包含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