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作风建设活动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庭审作风建设活动的通知》的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3月至8月在全院开展以改进庭审作风为重点的审判作风建设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的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司法为民的理念和要求切实贯彻到庭审作风建设的实践中去,实现法官与当事人、与人民群众的和谐,真正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
从整治庭审作风着手,认真查找部门和个人在庭审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言谈举止进一步规范、庭审作风更加严谨
并以加强庭审作风建设为契机,促进我院审判作风、党的作风建设上新台阶,把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通过开展庭审作风建设活动,认真清理全院在庭审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规范
做到明确查纠内容、强化查纠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把抓好庭审作风建设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促使庭审作风建设的监督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努力使我院的庭审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法律严肃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法官形象得到更好地树立
二、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这次审判作风建设活动的领导,我院成立开展庭审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党组书记、院长罗远华任组长,副院长刘崇凌、孙述桃、左志平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院长刘崇凌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夏和寿、王硕、石玉霞、方邦礼、骆玉生同志组成
三、主要内容第1页共5页一查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
重点检查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牢不牢,作风纪律观念强不强,是否存有模糊、消极、落后的思想认识
二查庭审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