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2一级甲等临床科室技术水平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60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给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
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
医师资格证书
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
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
护士执业证书
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3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表达以病人为本的原那么,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床位数×100〔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根底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