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确认书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成交确认书(样本)转让人:深圳平湖综合企业城有限公司(甲方)竞得人:(乙方)鉴证人:XX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丙方)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丙方受甲方的委托,于2004年7月12日,在丙方市场公开拍卖转让编号为g05102-0080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
第二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深地合字(1999)5115号(含补充协议1)
(二)土地用途
(三)土地性质:商品房(四)土地位置
XX市XX县区平湖镇良安田村
(五)土地使用年期50年,即自2004年4月9日起到2054年4月8日止
(六)土地面积
241818
(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616638(m2)
其中:商业旅游169273平方米,住宅253909平方米,厂房193456平方米(注:前述数据根据深地合字(1999)5115号(含补充协议1)出让合同和XX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龙岗分局深规土函第lg0400571号复函确定)
(八)建筑容积率
商业旅游、住宅≤3
5,工业≤1
(九)建筑覆盖率
(十)房地产证号
深房地字第6000123778号
(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深规土规许字06-1999-0129号
(十三)产权状态
(十四)租赁状况
(十五)债务情况
详见瑕疵披露
第1页共4页(十六)瑕疵披露:1、该宗地已被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法院已书面同意该宗地公开转让,“但成交后应为本院保留人民币500万元整,待本院召集当事人结算清楚后再作处理”
2、乙方接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法院)(2002)越法执字第11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该宗地公开交易成交后,乙方必须“协助将深圳平湖综合企业城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拍卖成交后所得款300万元划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