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联合监管工作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市流动式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集装箱侧面吊运起重机、集装箱跨运车、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数量的不断增加,流动式起重机致人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流动式起重机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流动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流动式起重机联合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实现我市流动式起重机联合监管,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流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市流动式起重机联合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政府成立流动式起重机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安监、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和住房城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我市流动式起重机联合监管工作开展
三、工作职责(一)公安部门要加强流动式起重机道路行驶安全管理
在办理流动式起重机注册登记和年度审查时,原则上要求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单位提供质监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和吊装作业人员上岗证,否则不予办理;对拒不提供的,要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质监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从事营运活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在办理流动式起重机营运证和年度审查时,原则上要求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单位提供质监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和吊装作业人员上岗证,否则不予办理;对拒不提供的,要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质监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1页共2页(三)质监部门要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流动式起重机除外)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对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实施安全监察,对其非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