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样办理XX县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问题20XX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于近日开始征缴,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了解相关政策,顺利完成缴费,现将有关政策辑录刊登
参保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具体包括三部分群体:一是未成年居民,指在校大学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以及其他未满18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少年儿童
二是老年居民,指男年满60周岁(1951年1月1日前出生)、女年满55周岁(195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居民
三是一般居民,指其他符合条件的非从业居民
缴费标准未成年居民
个人缴纳2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
个人缴纳20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2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
个人缴纳14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2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
登记缴费各学校、教办负责组织全市各类学校学生整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在镇(街道)居住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各镇(街道)社保所,XX县区居住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或续保手续,也可到亲属所在单位办理
需要提供的材料
新参保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索引页和有参保人员姓名的分页;身份证号码应为18位,没有身份证的需提供18位身份证号码)和近期一寸彩照一张,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还需提供《XX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页共4页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续保人员只需提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和身份证原件缴费即可
缴费期限为11月1日-12月24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参保缴费后按缴费渠道发放城镇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