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07]2号)、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和市政府《转发市建委拟定的**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07]61号)要求,现就国土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房地产项目审批、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成立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
组长:吴延龙;副组长:吴炳灏;成员处室:房地产市场处、土地市场处、房管处、房改处、拆迁办、法规处、法监处、执法总队、信息中心、监察室、宣传部
(二)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房地产市场处,由房地产市场处牵头,土地市场处、房管处、房改处、拆迁办、法规处、法监处、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宣传部、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办公室负责统筹根据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汇总各单位自查报告,向局领导小组定期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局领导的指示,起草各阶段整治工作报告,第1页共3页由局领导小组向市领导小组汇报
根据各处室及区(县)房管局自查情况研究确定重点检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