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卫生改革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宏观调控和改革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一)加快昆明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优化配置卫生资源
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计委、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XX市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要求,实施行业管理
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调整现有的条块分割、布局不合理的卫生服务体系
根据《XX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昆明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进行规范的审批管理
重新核定医疗机构床位编制和科室设置,适度控制公立医疗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的规模
新建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再设内部医疗机构
严格控制新增公立医疗机构的审批,避免卫生资源浪费
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企业医疗机构转向社区卫生服务、护理、康复及其它特需服务
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引导其拓展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或通过兼并、合并、撤消等方式进行调整
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医院和企业之间的联合、合作
进行医院股份制办院试点,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事业和对公立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造
稳步推进企业医疗机构社会化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先进行试点,采取分步移交地方、自主经营、与大型医院合并、联合等方式,逐步从企业分离现有的内设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