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被委托人承诺书出售承诺书致:XX省有限公司本人是XX省)的合法产权人,现本人同意下列条件委托贵公司出售该物业。一﹑本人确认该物业的出售条件及本人承诺的内容如下:1.建筑面积:2.本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出售该物业。3.交房情况及时间为。。4.付款方式:5.税费承担:6.其他要求:二﹑本人愿意承担的居间服务费为。万仟佰拾元(¥元)。三﹑本人承诺以第一条所述之条件出售该物业,本人委托贵公司向买方收取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本人将在贵公司指定时间内签署《XX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四﹑鉴于贵公司为促成该物业的成交做了大量工作,若本人在签署本承诺书后不依承诺书约定将该物业出售于买方,或不依时签署《XX省房地产买卖合同》﹑或与买方或其亲属﹑授权人﹑代理人与私下交易的,本人承诺将向贵公司支付相当于售价的1%,即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五﹑如本人因为买方违约而没收定金的,鉴于贵公司已为本人提供了相关服务,本人同意将没收定金的一半作为贵公司的劳务费用。六﹑本人保证,如因该物业被抵押﹑查封或产权不清晰等而导致不能达成交易时,或本人不依本承诺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本人将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取之定金七﹑所有发给本人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本承诺书记载为准,自传真之日2天内视为送达本人。八﹑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日起生效。第1页共2页九﹑备注:本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承诺书签署地:签署日期:年月日经手人: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