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承诺书一﹑本人确认该物业的出售条件及本人承诺的内容如下:1
建筑面积:2
本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出售该物业
交房情况及时间为
付款方式:5
税费承担:6
其他要求:二﹑本人愿意承担的居间服务费为
万仟佰拾元(¥元)
三﹑本人承诺以第一条所述之条件出售该物业,本人委托贵公司向买方收取定金人民币五﹑如本人因为买方违约而没收定金的,鉴于贵公司已为本人提供了相关服务,本人同意将没收定金的一半作为贵公司的劳务费用
六﹑本人保证,如因该物业被抵押﹑查封或产权不清晰等而导致不能达成交易时,或本人不依本承诺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本人将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取之定金七﹑所有发给本人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本承诺书记载为准,自传真之日2天内视为送达本人
八﹑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日起生效
九﹑备注:本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承诺书签署地:签署日期:年月日经手人:篇二:房屋买卖承诺书房屋买卖承诺书卖方:[身份证号]:地址:卖方:[身份证号]:地址:卖方:[身份证号]:第1页共10页地址:一、卖方承诺:卖方是位于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简称卖方、房屋及其所有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布置图为准,若有差异,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买方及中介方代理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1、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卖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出售该物业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买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卖方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