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建申请书格式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审批程序如下:第一步
个人自愿提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须包括住址、家庭人口、现有房屋面积和结构、危房现状及造成危房的原因,家庭困难程度
拟建住房的面积、结构
递交申请的同时,须提供
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
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户的,须提供残疾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的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和改造前的危房照片一张
房屋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及门窗表等,须在图上标注尺寸和面积
自然村屯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以自然村屯的名义提出申请
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15天;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或《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凡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房屋改造及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镇政府接到村委会提交的农户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四步:审批和公示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
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
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
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第五步:第1页共7页竣工验收
住房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委、财政、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