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第三条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医院药学、医疗质量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组长:郑全副组长:王永庆田成组员:孙丽华由淑英职责:1、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2、建立相关奖惩制度
处方点评专家组成员:武宇驰王永庆杨恩马仁刚王辉徐金江石昌成崔福兴刘丽华匡新忠崔永波职责:第1页共6页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处方点评工作组成员:李岩王晶宋艳杰王慧职责: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内容第五条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并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