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部门生猪良种繁育意见为促进生猪和副食品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增加农民收入,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大对生猪和副食品生产的扶持力度(一)实行能繁母猪补贴制度
为恢复扩大母猪饲养群体,在全市养殖大县优选5万头能繁母猪,由市财政按每头50元的标准对养殖户进行补贴
市畜牧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能繁母猪数量、标准的调查核实工作
市财政部门要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户手中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安排
(二)建立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制度
符合政策性保险条件且自愿投保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加入保险所需保费由财政承担80%,养殖场(户)承担20%
财政承担的保费中市、县两级承担的比例为6∶4
在对能繁母猪实行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生猪保险,并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扶持制度
(三)建立健全生猪良种繁育体系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市良种猪繁育场,形成存栏20-30头优良种公猪、200-300头基础母猪组成的良种猪群,达到年生产仔猪5000-8000头的能力
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历城、长清6个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分别建立规模适度的良种猪扩繁基地,逐步建立起市、县、场(户)一体化的生猪良种繁育推广体系
(四)加大对规模化生猪饲养基地和专业户的扶持力度
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对经市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年出栏商品猪1000头以上且具备一定标准化水平的养殖小区(场)或养殖专业户,1次性购买仔猪20头以上,市财政每头补贴10元
对今年8月1日以后成立的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市财政给予相应资金扶持
(五)加快推进健康养殖,促进生猪产业化经营
各级政第1页共3页府要引导养殖场(户)以提高生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