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稳定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根据国务院、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减免相关税收
自2008年12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降低二手房交易门槛
凡在20XX年12月31日前交易二手房的,税费减半征收,先征后奖,凭税票兑付
三、凡个人零星购买多层商品房(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开出让经营性土地上所开发并取得预销售许可证且对外公开销售的房屋),给予房价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高层商品房的,6层以下(含6层)参照多层商品房补贴,7层以上的给予房价总额2%的补贴;凡同一村或同一单位团购10套以上住宅的,由县财政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凡在城南XX县区核心区(北起纬四路、南至阜泰路、东起奋进路、西至射阳河)12平方公里范围内购买住宅商品房的,给予双倍补贴
符合以上多项优惠政策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以上奖励或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预拨付给县建设房产部门,购房者凭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发票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一次性兑付到位(购房合同必须是县房产管理局网上销售合同,凡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套取政府购房补贴的,一经发现,除追回补助资金外,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凡农村居民进县城购买商品房自住的,其子女享受县城居民子女入学、入托政策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方式,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购建住房最高总价款的计算建筑面积由90平方米调整为144平方米
购买二手住房、建修住房的贷款最高比例由房价的60%调整为70%
取消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五、加大对房地产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金融部门要加大房第1页共2页地产行业贷款投放力度,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