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弱势群体是和谐社会的底线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最大的障碍就是贫富的分化,贫富分化严重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矛盾,随时可能引发冲突而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所以平衡社会财富,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底线
要扶助弱势群体,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重视社保,抓好社保
必须做到“三个纳入”:一是把社会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二是把社会保障事业纳入宏观调控体系,三是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而且今后在具体的政策层面上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增大弱势群体救助基金,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
首先是政府应该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
政府应当明确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投入比重,并明确相应的增长机制,对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并且要强化征缴管理,提高基金收缴率
其次是要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
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当按照一个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范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第三是要落实个人承担的责任
就是要让劳动者分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比如征收个人社会保险费,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福利收取服务费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及制定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制等措施来适度调节国民个人收入分配,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
第四是要引导社会各界分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二是要重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配套发展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首先是结合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针对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覆盖面小,负担重,城乡“二元化”等问题,实行以社会保险为主的模式
同时应该看到,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非正规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