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1)》形考作业答案小论文: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后给予何种刑罚处罚,都必须明文规定在刑法条文中
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第3条对罪刑法定原则作了规定
这一原则的理论依据是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说
最早的渊源是1215年的英约翰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
后在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下,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规定,体现了这一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犯罪的法定与刑罚的法定,它要求作为处罚法律依据的刑法必须是用中文写下来的、成文的制定法,而且规定犯罪的法条必须是清楚明确,使人能够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
实行罪行法定原则以后,对法律中没有明确加以规定的内容,禁止用类推解释的方法定罪判刑
对于有罪无罪有疑时,按无罪处理;一罪与数罪有疑时,按查实的罪数处理
在司法适用中,要严格依照刑法的规定,认定案件的性质,该给予刑罚处罚的也应按照规定予以处罚;要正确进行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对于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但司法解释不能违背立法精神,不能“法官造法”,不能以司法解释代替刑法条文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功能,一般认为有两点:(1)保障无辜者不受法律的追究
罪刑法定原则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
(2)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利
罪刑法定原则划定了国家刑罚权与公民个人权利的界限,是对公民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罪行法定原则的意义在于,一方面通过其派生出来的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立法权进行限制;另一方面,是禁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对司法权进行限制,特别是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危害行为,不得超越职权进行刑事追究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1)法律主义
(2)刑法规范禁止溯及既往
(3)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4)明确性原则
(5)禁止适用类推
(6)实体正当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1.总的方面:(1)刑法第三条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