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中考2023大纲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及《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3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二、主要任务(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中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2.、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7门科目的考试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施。3、考试方式。结合学科特点,各科考试以闭卷笔试为主,探索口试、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4、考试组织。根据“学完即考”的原则,不同的考试科目采取不同的命题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组织方式。(1)八年级生物、地理两个科目文化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完成;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7门科目的文化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确定考试时间,市、县(区)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完成,由市、县(区)组织实施。(2)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市、县(区)组织实施。依据初中课程方案,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物理、化学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3)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个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校具体实施。5、成绩呈现。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录取计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等8门科目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按权重折算后中考总分84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各100分;体育与健康8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录取参考科目:生物、地理各科的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以等级形式呈现,按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0—59分为D等级;生物、地理2科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才能参加省一级高中学校的录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以等级形式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各科满分值均为100分,根据原始分数转换为合格(60分及以上)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并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具体实施办法另文规定。(二)推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其初中综合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