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忧考从⼴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东普通⾼等学校招⽣平⾏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已经发布,为⽅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东省2021年普通⾼等学校招⽣⼯作规定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等学校(以下简称⾼校)考试招⽣⼯作,保障⾼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报名条件和具体⼯作按《关于做好⼴东省2021年普通⾼校招⽣统⼀考试报名⼯作的通知》(粤招〔2020〕12号)执⾏
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办公室要做好考⽣电⼦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作
考⽣电⼦档案是考⽣考试、录取、⾼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电⼦档案须与考⽣报名登记表等纸介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致,考⽣应对其填写的个⼈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因考⽣本⼈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法参加考试、录取和影响⾼等教育毕业证电⼦注册的,其责任由考⽣本⼈承担
考⽣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办公室统⼀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档案内容或收取考⽣建档费
所有考⽣均须参加⾝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部、中国残疾⼈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和⼈⼒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部《关于进⼀步规范⼊学和就业体检项⽬维护⼄肝表⾯抗原携带者⼊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
招⽣体检⼯作由各市招⽣办公室会同当地卫⽣健康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体检信息
录⼊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办公室共同负责
考⽣体检须在指定的⼆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
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强的医⽣担任
体检医⽣须如实反映考⽣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