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x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健康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xxxx学院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xxxx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的要求重新核实相关情况的申请
第四条处理学生申诉,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的原则,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申诉处理机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员会)作为处理学生申诉的专门组织
第六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9人组成,学校纪委书记任申诉委员会主任
成员:组织部部长、纪委副书记、教务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老师代表、相关学院领导及学生代表
第七条必要时,学校可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名库,由校长办公会在第六条第一款所列人员中讨论选定
在处理学生申诉具体案件时,由学校主管法制工作负责人根据中立、公正原则从学生申诉处理委员名库中指定申诉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八条申诉委员会主任由学校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申诉提出和受理第九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学生本人权益的处理或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其他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应当在收到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诉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
第十条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向学校法制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诉申请书,并附学校作出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书的复印件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诉人所在学院、姓名、专业、学号及其它基本情况;(二)申诉的具体请求及理由;(三)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