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绿色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绿色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范文1为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畅通工程深化开展,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根据省建设厅、公安厅《转发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粤建建字[20XX]160号)精神,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推广应用交通工程设计新技术、交通运营管理新方法,建设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率、低公害、有利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多元化城市交通系统,营造与经济社会进展相适应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成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质监局、石岐区办事处、东区办事处、西区办事处、南区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中各市属部门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创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创建工作,各区办事处配合
创建单位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绿色交通示范城市考核指标的任务划分(见附件),落实各自责任范围内各项指标的达标工作
二、创建工作任务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考核标准分五大项目,共66个指标,内容涉及组织管理、规划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等,按工作性质分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做好创建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建立组织机构,细化分配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活动决策程序,建立和健全活动监管制度,制定各阶段工作目标、进度计划等
(二)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交通规划、管理制度和措施
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城市停车规划、智能交通规划、大型公共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城市客运交通法规和政策、城市客运安全和卫生防范、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