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绿工程施工合作协议甲方:贵州双承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甲方负责人:乙方:乙方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签署的织金县桂果镇华兴煤矿复绿项目工程,因甲方资金短缺,特邀乙方共同完成该工程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织金县桂果镇华兴煤矿复绿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省北毕节地区织金县桂果镇;三、施工范围及单价:挖装(不含爆破),二公里内运输,总单价为(人民币)15
00元/立方米(此单价不含税、税由甲方负责;含临时设施费,机械人员进出场费,),以每月实际完成的测量方量为结算标准
四、工程量:约2000万立方米;具体下挖深度按甲方要求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五、开工时间及工期:开工时间以政府下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36个月;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工程款按月进度80%的滚动支付,每月25日报工程进度,次月10前拨付工程进度款并补拨付上月的20%;工程完工时,甲方在30日内付清乙方的全部工程款项;七、甲方义务及责任1、在施工期间因甲方征地赔偿及工地周边农民闹事堵工导致乙方停工所引起乙方相关损失的,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乙方,并顺延工期;(与甲方和业主方签的主合同一致)2、在施工期间因甲方未按时拨款,乙方有权停工,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360挖掘机/台/1600元/日,运输车辆/辆/日800元,技术员/人/日200元,管理员/人/日300元;(与甲方与业主方签的主合同一致)3、在施工期间因甲方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待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之前的图纸不准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与甲方和业主方签的主合同一致)4、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处理甲方的煤炭,并且每吨煤炭低于市场价40%处理,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开具销售煤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