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险基本问题一、基本概念界定国际保险——广义概念:指保险产品内涵或保险合同构成要素注入了外国因素【保险(险种/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有外国因素】、或保险活动向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诸多国家的延伸(基于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保险人才等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而形成的活动)
国际保险——狭义概念是指保险活动向境外扩张,亦即跨国保险从国际保险产生到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实践中的国际保险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1、保险合同构成要素中出现了外国因素——以保险产品(某一种保险险种或保险业务)为主要形式;具体包括:保险人承保的标的在外国;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承保的风险)坐落在、发生在国外或在国际范围流动;被保险人是在外国的本国企业或个人、被保险人是在国外的外国人等
如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的国际保险业务(水险、出口信用保险)及海外保险业务(海外投资保险;海外工程保险、海外责任保险)等;保险人销售的保险产品所保障的对象是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如:本国保险人向本国的外国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涉外非水险(包括涉外财产损失类保险、各类涉外责任保险、涉外人身保险等)
该种形式的保险属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确定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形式之一——境外消费2、保险人对承保风险及分保安排跨出了国界或再保险人跨国接受境外直保公司的分出业务——国际共保、国际分保及国际再保险经营本国直保公司与其他国家的直保保险公司就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保组成国际共保体直保公司的国际分保业务再保险公司跨国提供再保险3、保险经营活动发生国际扩张——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中介及辅助性保险服务跨出了国界跨国提供(销售)保险产品跨国设立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跨国参股投资东道国的保险机构跨国保险资金运用跨国保险并购跨国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中介或其它辅助性保险服务)等当一国的保险资源(保险产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