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教学大纲》第一章导论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学习的目的是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为以后各章的学习打好基础.要求学生掌握国际法的概念、性质和特征,了解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与现状,掌握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教学重点和难点:国际法与国际法学的区别;国际法的效力基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基本原则教学时间:6学时一、国际法的概念1、国际法的定义2、国际法的主体3、国际法的特点二、国际法的渊源1.国际法渊源的概念2、国际法渊源的内容三、国际法的编纂1、概念2、私人和官方的编纂3、国际法委员会的编纂四、国际法的发展1.古代国际法2,中世纪国际法3.近代国际法4.现代国际法五、国际法的效力根据1、概念2、主要学派:(1)自然法学派;(2)实在法学派;(3)格劳修斯学派3、其他学派(1)连带法学派;(2)规范法学派。六、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1.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1)一元论(2)二元论2.国际法在国内的实施七、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和特征2.国际法基本原则产生的过程3,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国家主权原则;1(2)不干涉内政原则;(3)互不侵犯原则;(4)平等互利原则;(5)和平共处原则;(6)民族自决原则;(7)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8)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本章基本概念:国际法、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的编篡、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强行法、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互不侵犯、民族自决、和平共处思考题:1、国际法有那些基本特征?2、如何理解国际法的渊源?3、试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4、如何理解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的区别和联系?5、如何理解国际法的效力基础?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学习的目的是系统阐述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所涉及的一般国际法问题。包括国家的要素和类型,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际法上的承认、继承国家责任等。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国家的要素和主要类型,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有关国家承认、继承和国家责任等方面的基本原则、规则和制度。教学重点和难点:政府的承认,政府的继承。教学时间:6学时—、国家的要素和类型1、国家的要素2、国家的类型二、国家的基本权利1、概念2、独立权3、平等权4、自保权5、管辖权6、国家管辖豁免三、国家和政府的承认1、承认的概念2、承认的性质3、对新国家的承认。4、对新政府的承认。5、对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的承认。6、承认的方式7、承认的法律效果。8、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实践。2四、国家和政府的继承1、继承在国际法上的概念。2、国家继承及其规则:(1)、关于条约的继承;(2)、关于国家财产的继承;(3)、关于国家债务的继承;(4)、关于国家档案的继承。3、政府继承及其规则:(1)、关于条约的继承;(2)、关于国家财产的继承;(3)、关于国家债务的继承;4、国际组织的继承。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的实践。五、国家责任1、国家责任的定义2、国家责任的性质3、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4、国家责任的免除5、国家责任的形式:本章基本概念:国家、单一制国家、联邦制国家、永久中立国、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司法管辖豁免权、国家承认、政府承认、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国际组织的继承、国家责任、对抗措施、危难与紧急状态、限制主权思考题:1、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素。2、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3、请对国家承认上的构成说和宣告说加以评述。4、举例说明我国关于政府继承的相关理论。第三章国际法上的个人教学目的和要求:学习本章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法有关个人的法律制度。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什么是国籍;掌握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国际的抵触及其处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国际法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和待遇的一般原则。教学难点和重点:国籍冲突的解决,外国人的待遇,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我国关于庇护和引渡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时间:4学时—、国籍1、国籍的概念与意义2、国籍的取得方式3、国籍的丧失方式4、国籍的冲突及其解决: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立法和实践二、外国人的法律地位1、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