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车改最新方案范文一
福建公车改革方案解读《XX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炉,XX市直单位保留不超过160辆公车
争取20XX年底前后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参改范围我省各级党政机关机构范围
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车改目标公务交通节支率必须达7%时间节点
按照《方案》,我省将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按照属地化原则,驻各地的省管单位与所在地区同步改革
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公务交通节支率必须达7%
对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和车辆,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总额,全省整体节支率不低于7%
如何补贴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根据国家关于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130%的规定,确定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92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8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允许单位根据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统筹部分,集中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
第1页共25页车辆怎么留设区市直单位采取总量控制原则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可合理保留机要通信、应急、调研和接待等用车数量,调研和接待车按不超现有35%保留
省直各单位(含部门管理机构)按单位编制人数核定保留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