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固定资产保管及使用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帐实相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部门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投资者投入、自行购建、接受捐赠、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盘盈等,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城市给水管网暂不包括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采购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包括固定资产调拨、转让、出售、盘点和报废、报损等实物管理,建立实物明细帐和实物卡片;财务部门负责登记入帐,按规定计提折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置第四条原则: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需定购,并服从公司的统一调配
第五条审批权限:公司各部室申请购置固定资产应报公司经理室审批
第六条流程:申购部门先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单”,由后勤部门根据公司现有固定资产使用的情况,提出调拨或购置意见报经理室审批,同意后交后勤科办理调拨或交采购部负责采购;采购部购置实物并交后勤部验收后,登录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并建立实物卡片,统一编号后张贴标签,并按实物卡在原“固定资产购置单”上填写完整,会同原始发票交财务部门入帐,实物交付使用部门验收;财务部门收到上述资料后,登记入帐
(附表)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调用第七条公司部室及分子公司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换,双方协商后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经调拨双方部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后,由后勤部门实施实物调换,同时调整实物卡片上的存放部门和保管责任人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盘点第八条固定资产可按年度定期盘点一次,一般定于每年十一月下旬前进行
固定资产盘点必须进行帐帐、帐卡、卡实全面核对
第九条流程:由行政人事部门对实物盘点后,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发现差错及时更正,发现损坏不能